水平衡测试是加强用水科学管理,至大限度地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涉及到用水单位管理的各个方面,同时也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技术性。为了落实尤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管理部门要求在单位取水有效期五年内开展水平衡测试,摸清实际运行期的取用水状况,为制定计划用水指标提供基础的评估数据。通过水平衡测试应达到以下目的:1、掌握单位用水现状。如水系管网分布情况,各类用水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分布及运转状态,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获取准确的实测数据。
评价方法:1、测试结果校核:由于单位用水单元较多,测试工作量较大,有的单位很难做到各用水单元都同一个时间抄表,测试难免有误差。为保证测试质量,要求在测试阶段所得各类日取水量之和与同期单位实际日总取水量之差不大于10%,可认为测试结果符合要求。(《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专项行动方案》深政办[2008]54号)ii。否则应继续查找有无漏测和计算错误,直到达到要求。2、各类用水分析:各类用水按用途进行汇总分类,按照用水考核指标体系计算,分析用水合理水平。同时,参照各行业节约用水标准和用水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排放水可回收利用的水量。
我们在办理计划用水指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水平衡报告,主要评估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可靠性、取退水影响及水资源监测和用水管理情况。为了落实尤为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管理部门要求在单位取水有效期五年内开展水平衡测试,摸清实际运行期的取用水状况,为制定计划用水指标提供基础的评估数据。一是组织落实:测试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测试的组织领导,全方面协调,测试实施、督促检查等。合理分析评价单位用水水平,找出节水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和规划,水平衡测试正式达到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一项基本工作和尤为基本的方法,是节水工作开展的必要基础依据。
基本规定:1.城市节约用水是涵盖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同时涉及经济、管理、教育等众多领域。考虑到上述因素,评价内容分为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六类,共34项指标。对纳入用水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节水器具、日常,用水情况及用水消耗量的情况进行调查。2.我国已连续多年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的实践,有相当-批城市已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国级、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因此,参照以往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依据,本标准设置了城市节水I级、I级和II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