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审阅建设单位提供的以下资料: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全l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
2、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3、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4、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
5、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建筑物拆除按拆除范围搭设闭钢管架,外加彩钢板或彩条布封闭。
7、清理被拆除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不能搬迁的须妥善加以防护。
机械拆除
1.进行高处作业拆除时,以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2.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3.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l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的规定作业。
4.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拆除
1.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拆除工程时,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
2.为保护邻近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3.拆除施工时,应对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4.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典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
5.装药前,应对进行性能检测。试验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在安全场所进行。
6.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l破与拆除工程资l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l破或拆除专l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l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