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确不予支持商转公贷款的情形:商贷所购住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贷当前逾期,或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记录;商转公政策实施后,原商贷所购住房以购买自住房为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商转公贷款包括“直接转贷”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模式。
“直接转贷”模式指商贷银行愿意采取顺位抵押方式配合申请人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可直接将原商贷转为本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贷。
“先还后贷”模式指申请人在通过公积金中心商转公贷款审批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所有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本市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外,同时还应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扣除3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灵活启停机制,当个贷率高于85%(含)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已受理的商转公贷款正常发放;当个贷率低于85%并持续3个月,可继续开展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