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正在推进重整事项的*ST正邦最大跌幅不到2%。截至收盘,其跌幅为1.54%,总市值为91.75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ST正邦昨晚(11月30日)发布公告称,曾就职3个月的前员工马先锋将公司告上法院,诉讼金额高达15.61亿元。
诉讼摘要,数据来源:*ST正邦公告
具体来看,马先锋因商业秘密侵权对*ST正邦及*ST正邦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正邦")提起诉讼。马先锋主张,其在职期间通过月度会议等渠道挖掘了两个项目,负责主导项目、独自完成设计项目核心方案,被告已采纳了原告提供的成本改善设计项目方案。马先锋认为*ST正邦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马先锋诉求为:
①判令混同*ST正邦及两家子公司共同支付商业秘密侵权费用13.57亿元,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并禁止三被告继续使用该两项商业秘密;
②判令*ST正邦及两家子公司共同连带支付上述费用按一年期贷款利率 3.55%计算利息2.03亿元;
③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需要指出的是,这不是马先锋第一次起诉。
马先锋曾系广西正邦员工,其就职期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之后马先锋就其在职期间加班工资、配股、年终奖损失、项目提成、经济赔偿金等事项共计1803.09万元提起仲裁及诉讼。
仲裁方面,2021年12月,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除确认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广西正邦需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外,马先锋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诉讼方面,2022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中赔偿金额仅仅只有1.35万元,远低于马先锋的诉求。
另外,根据该判决可知,马先锋与广西正邦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6月21日,还不到三个月。
一审判决后,马先锋提出上诉,并且将诉求"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提成1793.87万元"改为"三被上诉人支付项目商业秘密的利益6.97亿元及禁止三被上诉人使用两个项目的商业秘密"。
今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院认为,马先锋的项目提成在合同中并未有约定,亦没有证据显示马先锋的项目已实际实行并获得利益,故其主张项目的商业秘密被侵害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马先锋可另行主张。马先锋提出的禁止使用商业秘密,移交公安等主张,因均无相应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或许由于"可另行主张",马先锋于近期发起了这起15.61亿元的商业秘密侵权诉讼。
马先锋于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在广西正邦任职。从业绩来看,*ST正邦2021年和2022年以及2023年前三季度均为亏损,分别亏损188.19亿元、133.87亿元、28.19亿元;这一时期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降3.04%、69.76%、56.74%。
截至2023年9月30日,*ST正邦总资产虽然有208.97亿元,但负债有339.81亿元,即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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