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指南;
北京市昌平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登记程序;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报对象:
企业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登记经营范围要求增加演出经纪。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5、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单位房产证明,租赁协议。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朝阳区,大兴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