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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办理指南
2024-04-17 21:10  浏览:7

北京市昌平区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办理指南;

 

北京市昌平区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登记程序;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报对象:

 

企业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昌平区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登记经营范围要求增加演出经纪。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4、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5、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单位房产证明,租赁协议。

 

北京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范围:朝阳区,大兴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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